申報條件
一、廣州市社會公共資源商標品牌知識產權保護項目
(一)申報主體
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(yè)單位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、社會團體??梢杂?家以上聯(lián)合申報。
(二)申報條件
1.具有商標品牌法律服務經營范圍或服務內容。
2.能夠為保護公共資源及時提供商標注冊、權利狀態(tài)等數據信息支持服務。
3.具有商標代理申請、維權、運用指導實際經驗。
4.有辦理公共資源商標品牌維權經驗的優(yōu)先。
5.有辦理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商標品牌維權案件經驗的優(yōu)先。
二、海外維權援助機制建設項目
(一)申報主體
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、行業(yè)組織、商會、社會組織及其他組織。申報主體可以獨立或聯(lián)合組成,聯(lián)合組成申報主體的,應明確牽頭申報單位。
(二)申報條件
對所在地區(qū)企業(yè)及知識產權情況較熟悉,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,具有豐富的海外知識產權保護專家以及海外服務機構資源,具有建設海外知識產權法律法規(guī)庫和案例庫建設經驗,具有知識產權國際合規(guī)管理標準工作基礎,具有同類型項目實施經驗。
補助
一、廣州市社會公共資源商標品牌知識產權保護項目
本項目為前補助項目,計劃立項1項,共安排資金50萬元。
二、海外維權援助機制建設項目
前補助項目。共安排資金50萬元。本項目計劃立項1項。
申報材料
一、廣州市社會公共資源商標品牌知識產權保護項目
1.2024年度省下放市縣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;
2.項目實施工作方案;
3.申報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;
4.法定代表人、項目聯(lián)系人身份證復印件;
5.銀行開戶證明材料復印件;
6.能證明承擔項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證材料。
二、海外維權援助機制建設項目
1.2024年度省下放市縣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;
2.項目實施方案與實施計劃;
3.申報單位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;
4.法定代表人、項目聯(lián)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;
5.銀行開戶證明材料復印件;
6.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。